依申请公开

 

依申请公开流程

 

一、申请

申请人提出申请时,应填写《绵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。《申请表》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,也可以在绵阳政务网和政府部门网站上下载电子版。

1、当面申请

申请人到受理机构当面提交《申请表》。

2、通过邮寄提出申请

申请人将《申请表》填好后,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给受理机构,提交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。

3、通过传真提出申请

申请人将《申请表》填好后,传真至受理机构,传真时请在《申请表》左上方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。

4、通过电子邮件提出申请

申请人在填写电子版《申请表》后,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。

二.受理

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:绵阳市国资委办公室。

办公地址:绵阳市安昌路35号财政大楼12

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(法定节假日除外)

联系电话:0816-2243006  2241108

传真号码:0816-2225001     

通信地址:四川省绵阳市安昌路35号财政大楼12

邮政编码:621000

电子邮箱地址:gzwzy@my.gov.cn

三、答复

本机关收到申请后,能够当场答复的,当场予以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;如需延长答复期限,经批准后,可延长15个工作日,并告知申请人。

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,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。

本机关按下列情形对申请公开的信息,通过出具《绵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》或其他形式予以答复:

1、属于公开范围的,告知该信息或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;

2、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,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;

3、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,及时告知申请人,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,告知该行政机关的名称、联系方式;

4、申请内容不明确的,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、补正;

5、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,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;

6、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范围的,说明暂缓公开的理由和依据。

四、收费标准

1、按照国家和政府物价部门核定标准,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、复制、邮寄等项目的成本费用。

2、“申请人”确有经济困难的,凭有关证明,可减免相关费用。

 

附件:绵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