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关各科室:
经市国资委党委研究并报市公务员局同意,决定:
易 鑫同志任市国资委办公室主任,免去党建工作科科长职务;
王明振同志任市国资委党建工作科科长,免去产权监管科科长职务;
周 静同志任市国资委产权监管科科长,免去政策法规科科长职务;
史本通同志任市国资委政策法规科科长,免去办公室主任职务;
胥 磊同志任市国资委规划投资发展科科长,免去企业改革科科长职务;
涂 勇同志任市国资委企业改革科科长,免去规划投资科科长职务。
以上同志任职从2017年4月起算。
特此通知。
绵阳市国资委
2017年5月10日